司法摄影技术鉴定

为法院、侦查机关、索赔或意见书评审,研究摄影图像及其制作所用的技术设备。

研究内容

为法院、侦查机关、索赔或意见书评审,研究摄影图像及其制作所用的技术设备。

研究依据摄影图像、原始文件、载体、拍摄技术设备、案件文件及所提出的问题开展。

可提出的问题

  • 是否存在图像修改迹象;
  • 文件是否包含创建及保存的技术信息;
  • 图像的质量及适用性如何;
  • 图像是否可能由特定技术设备取得;
  • 是否存在复制、转码或处理迹象;
  • 此前鉴定的结论是否有充分依据。

应提供什么

  • 如可能,提供未经即时通信软件转发的原始文件;
  • 载体及拍摄设备;
  • 取得日期、地点及条件信息;
  • 必要时提供比对图像;
  • 决定、法院裁定或问题草案;
  • 如需评审,提供意见书。

费用

70 000 ₽起. 具体费用取决于图像数量、质量、格式、问题数量、是否需要研究设备及紧急程度。

如何针对照片提出可核查的问题

宜将照片问题与具体文件及争议情形联系起来。“照片是否真实”的请求可能涵盖不同任务:图像是否被修改、是否属于特定系列、哪些物体细节可辨认,或是否存在有关取得条件的技术信息。每项任务都需要相应的原始数据。

首先记录具体提交了哪幅图像:文件名称及格式、尺寸、可取得的版本及取得来源。随后标明争议区域,并解释其涉及何种情形。注明画面区域有助于安排研究,但应保留完整文件:周围细节可能影响对光照、透视及变换性质的评估。

  • 比对同一照片的不同版本时,两个完整版本及其来源信息会很有帮助。
  • 对于拍摄条件问题——提供同系列相关照片,以及地点和设备的已知信息。
  • 对于具体修改的核查——提供疑似修改片段的说明及可取得的最早副本。
  • 对于与技术设备的联系——如可取得,提供设备本身或相关比对材料。

结论应针对已核查的属性,而非画面中事件的所有情形。例如,已确认的重新保存迹象需要单独解释:正常导出与有意修改内容是两种不同解释,不能仅凭一个技术特征就将其等同。

申请

提交照片或任务说明

可提交原始图像、载体、拍摄设备、文件、法院问题或用于评审的意见书。

  • 摄影图像;
  • 摄影技术设备;
  • 元数据与数字痕迹;
  • 拼接、修饰及修改;
  • 鉴定人意见书评审。

数据如何处理: 个人数据处理政策. 仅附上与检验有关的材料;遮盖他人不必要的信息。

为便于初步评估,宜附上原始文件,而非截图或即时通信软件中的照片。

附件:最多10个文件,每个不超过10 MB,总计不超过15 MB。如有文件未被接收,咨询不会发送。

摄影图像的摄影技术鉴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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